奥星公司荣获省科技奖励资金50万元

依照省财政厅、省科技厅《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鲁财教【2016】44号),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荣获省科技奖励资金50万元(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)。

近年来,奥星公司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科研中心任务,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,不断强化“科技中介”和“防火墙”作用,精心做好每一个项目过程管理与服务工作,得到了越来越多老师们的支持与认可。2016年,先后签订各类科技服务合同26项,合同额为4933万元,实现到账技术交易额4207万元,项目领域涉及机械、交通、电气、材料、农工、理学等7个学院和部门。这一年,公司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首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,也是淄博市唯一一家被认定机构;先后有2人参加了省技术经纪人培训并取得了技术经纪人资格;王洪森同志荣获了2016年度山东省技术市场科技金桥奖。据了解,2016年全省参与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约250余家,通过省级备案认定的共56家,同年获得补助资金的不到30家,补助资金30万元,最多不超过50万元。奥星公司荣获最高补助资金50万元。

今后,奥星公司将充分发挥补助资金引领作用,对照即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的《技术转移服务规范》国家标准,全面提升科技中介服务能力,积极争创省级乃至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。继续加强与院系、与企业、与老师的密切联系,主动工作,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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