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招聘实施细则

第一条:本细则依据

本细则的执行依据为《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聘任制人事管理制度》。

    第二条:员工招聘

员工招聘是指公司为了发展的需要,从公司外部吸收人力资源的过程。员工招聘有二个前提:一是公司人力资源净需求;二是工作职位说明书及录用标准。为便于公司动态掌握员工增减情况,公司企管部全程组织或参与员工招聘工作。

第三条:招聘计划与编制

招聘计划分二种:一是定期和定员招聘计划,二是临时和新增招聘计划。各职能部门、分公司编制招聘计划要写出缺员情况和增人书面申请,并提供工作职位说明书各一份。

第四条:招聘计划审批

定期和定员招聘计划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,企管部备案;新增招聘计划由公司总经理审批,临时用工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,企管部备案。

第五条:发布招聘信息

公司企管部连同用人单位共同发布招聘信息。一般招聘渠道有:学校招聘、职业人才市场招聘、广告招聘、公司员工推荐和网上招聘。

第六条:招聘材料提供

公司企管部提供公司简介、应聘申请表、有关制度说明;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职位说明书,笔试资料和其他相关内容。力求应聘者较全面了解公司概况,理智选择适合职位。

第七条:应聘者申请

应聘者依据职位说明书填写《山东理工大学校产总公司员工招聘申请表》,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,作为企管部新员工建档的初始资料并予以保存。

第八条:选拔程序

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拔:①依个人资料初选;②笔试;③面试;④体检。选拔程序以用人单位为主,公司企管部配合。

第九条:应聘者资格审查

依据初选结果,主要考察以下几项:①学历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;②年龄要求;③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;④其居住地是否便于上下班;⑤个人经历;⑥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企业经营方针一致。

第十条:安排试用

应聘通过人员按指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。报到后应递交保证书和担保书,并签订为期三个月的试用合同。用人单位妥善安置试用人员生活。

第十一条:试用期考察

对试用人员展开岗前培训工作。试用人员试用期满,由公司企管部组织试用期考察,并组织填写《拟新进员工试用期综合考核表》,提交用人单位和领导以决定留用、请退或交流使用。

第十二条:办理录用手续

对决定留用的新员工,由公司签订正式合同,填写《员工档案》登记表,建立用工档案。并纳入《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聘任制人事管理制度》管理的范围,执行《山东理工大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资制度》有关标准。

第十三条:对新员工进行评估

对新进员工适时进行绩效评估和招聘评估。对落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,对不适应工作新员工做好辞退等善后事宜,对招聘计划进行适时修订。


【字体: 】【 打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