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化考核办法(新)

一、企业管理督导小组代表公司对企业的生产经营、基础管理进行日常的监督、检查、考核和指导,以促进工作的健康、持续和高效开展。

二、企业管理督导小组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,将按季定期对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;不定期进行专项工作检查,按专项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换算成绩,并与季度考核成绩按定期考核60%,不定期考核40%的比例计算确定本季度考核成绩。

三、基础管理检查考核实行在量化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级,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分及以上为良好,70分及以上为合格,7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四、对考核优秀的按考核期内经营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30%由经营单位实施奖励,其中50%由公司奖励;对考核良好的按考核期内经营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10%由经营单位实施奖励;对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期内经营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30%扣减。经营单位应本着突出岗位职责管理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。

五、企业管理督导小组对各项工作的检查情况,将在检查完毕一周内公布检查结果,反馈给经营单位,各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,若未能及时改正或下次检查仍然出现类似工作情况,将双倍扣减分值。

六、考核内容:

1.计划管理(6)

1)是否签定年度经营合同并制定年度经营计划(3分)

2)责任目标是否分解、责任人是否明确;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(3分)

2.财务管理(38分)

业务项目登记管理部分:

1)所有承接业务是否均有记录,包括完成情况、收款情况(2)

2)各项业务是否按要求鉴定合同,编制项目预算,项目预算对后续工作的指导性或控制性如何(5分);

3)各项费用支付是否事前有计划,事后有核销(3)

物资管理部分:

4)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报公司备案,相关人员对其职责和操作规程、要求是否熟悉,是否得到有效遵循(3分);

5)采购小组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(1分);

6)采购记录:包括采购计划、询价记录、采购合同、合格供方名单、候选供方名单、供方调查表、供方质量登记表,原材料检验表等记录是否齐全(1分);

7)是否定期对物资盘点,编制盘点表;对物资盘点差异是否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(2分);

8)仓库摆放是否合理、标示是否清晰完整(1分);

9)发货后是否有客户收货证明并妥善保管(4分);

10)材料出库是否有预算、生产通知书或专项审批(2分);

11)是否及时登记帐薄,编制并报送报表(1分)

往来帐款管理部分

12)是否根据业务统计记录形成往来帐款明细(包括发出商品部分)(2分);

13)帐款的回收是否有计划、责任人是否落实,是否有责任追究制度及落实情况(4分);

14)帐款催收是否有详细的催款实施记录和对帐单(5分)

15)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财务管理的情况(2分)

3.生产管理(19分)

1)有无生产进度计划,作业指导书,生产通知书(3分);

2)日常生产过程的监控、生产调度、生产库存的控制是如何实施的,实施是否有效(2分)

3)是否有产品检验标准或工程验收标准(2分);

4)有无半成品、成品检验记录及产品质量分析记录(1分);

5)交货交工时间是否符合合同或定单要求(2分);

6)设备、仪器台帐、维修计划、保养记录、设备档案、仪器检验计划等是否齐全,是否有实施纪录(3分);

7)是否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制度,操作规程(3分);

8)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有无整改计划、措施,效果如何(3分)

4.岗位管理(6 分)

(1)  岗位设置、员工招聘管理等是否符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招聘实施细则要求(2分);

(2)  岗位职责、工作标准、责任人是否明确,工作负荷是否合理(3分);

(3)  职工考核与记录是否齐全(1分)

5.市场管理(5分)

1)客户档案及客户沟通纪录是否齐全,是否按期报公司办公室存档(2分)

2)常规及专项市场调研及分析材料(2分)

3)顾客意见的反馈及管理(1分)

6.文档管理(9分)

1)工程设计、施工图纸资料、文件资料是否建档(2分);

2)质量目标的统计分析(2分);

3)统计报表(1分);

4)员工档案是否及时整理上报(2分);

5)合同管理(2分)。

7.公司文化建设(4分)

1)视觉、环境建设(2分)

2)公司向心力、团队凝聚力(2分)

8.公司决议落实情况(13分)

1)公司会议精神和公司决议是否及时传达贯彻(3分)

2)是否形成工作例会制度(3分)

3)公司决议落实计划、措施的制定及实施,是否有明确的责任人(3分)

4)上报材料是否及时(4分)

七.对于一些关键项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除追究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外,其所在经营单位当季考核不合格,全年不能评优:

1)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,或安全制度没有落实到位,致使出现安全责任事故,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;

2)因管理不善,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,例如:

因存货(泛指商品、产成品、半成品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、燃料、包装物、低值易耗品)管理不善发生盘亏、变质、毁损、被盗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;

对房屋建筑物、机器设备、运输设备、工具器具等因发生盘亏、毁损、丢失、被盗等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;

造成公司无法收回或逾期两年未收回的应收帐款等债权,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;

因违法经营,严重损害公司信誉,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
八.基础管理考核工作流程,详见图示。

九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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